主持人:张局长您好!非常感谢您能抽出时间接受我们的访谈。是规范政府机关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对于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想和您深入探讨一下的相关内容。首先,能请您介绍一下有哪些原则吗?
张妍:包含多项重要原则,这些原则贯穿于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等各个环节,对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是处罚法定原则。这是行政处罚的首要原则,要求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具体而言,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只有这些主体才有权实施行政处罚;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定的,即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处罚的程序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步骤,如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
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平等对待当事人,不偏袒、不歧视,作出的处罚决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公开原则则要求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和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让公众知晓。例如,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如调查、听证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进行;处罚决定作出后,也应当依法向当事人公开。
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的目的不仅是制裁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教育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要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又要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其自觉守法。对于情节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可以不予处罚,以教育为主。
四是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一系列重要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以及请求国家赔偿权等。行政机关必须充分保障当事人这些权利的正常行使,不得剥夺或限制。例如,在作出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六是一事不再罚原则。该原则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原则的目的是防止重复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 “一事” 是指同一个违法行为,即当事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实施了一个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实施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违法行为,则可以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这些原则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的原则体系,确保行政处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既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又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好的,能请您介绍一下新修订的有哪些变化吗?
张妍:新修订的呈现出多个变化。从理念上看,较以往更加明晰,在原本监督保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以及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新增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理念。这意味着行政处罚制度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行政管理秩序,后续相关条文也都基于这些理念展开。
在原则方面,在保留了核心原则的同时强调行政主体实施处罚要以纠正违法行为为目的,罚款等手段都只是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并且对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了细化,强调要让社会公众自觉守法,这与我国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相契合。
主持人:我们知道在税收领域,《税收征管法》也涉及行政处罚相关内容。您能谈一谈与《税收征管法》之间存在哪些联系与区别吗?
张妍:两者联系紧密。是行政处罚领域的通用规范,是一般法;《税收征管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是针对税收征管这一特定领域的,是特别法。当税收征管中涉及行政处罚时,《税收征管法》有规定的优先适用其规定,《税收征管法》没有规定的,则适用的相关规定。
从联系来看,它们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了维护相应领域的管理秩序,制裁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方面,如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等,两部法律都予以遵循 。而且在行政处罚的程序上,比如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等环节,也有相似之处,都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区别方面,《税收征管法》的处罚对象主要是违反税收征管秩序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特定主体;而的处罚对象是违反各类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范围更广。在处罚种类上,虽然都包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常见种类,但《税收征管法》中还有一些针对税收领域的特殊规定,例如税收滞纳金等,这是税收征管领域特有的一种经济制裁方式 。另外,在具体的处罚标准和幅度上,两部法律根据各自调整领域的特点也有不同的规定,《税收征管法》会依据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涉及税款金额等因素来确定处罚标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普遍适用的幅度设定原则,以及各种处罚种类的一般性上限,更多的是为下位法设定具体处罚幅度提供框架约束。
主持人:非常感谢张局长的详细解答,让我们对以及它与《税收征管法》的关系有了更清晰、全面的认识。再次感谢您!
张妍:不客气,希望通过这样的交流,能让更多人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促进大家依法纳税、依法办事 。
主持人:各位观众朋友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观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