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110250ONT
来信时间: 2021-10-25 10:5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蓝光长岛国际迟迟不退认筹金
信件内容:
2021年初我在临潼区蓝光长岛国际有购房意向,缴纳诚意金,6月份因个人原因放弃购房意向,当月退费手续已按开发商要求交到售楼部,说1个月到一个半月能退。但是已经过去是快半年了,缴纳的费用还没有退,销售顾问说房管所让用开发商监管资金账户给大家退认筹金。本人很担心,希望马上能够退款。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1-10-27 17:17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临潼区蓝光长岛社区项目开发企业,收取认筹金未予退还”的问题。接到您的反映,住建局立即责令区房管所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核实,临潼区秦汉大道蓝光长岛国际社区项目开发企业与合作单位因合作事宜产生经济纠纷,以至引发法律诉讼,致使项目内部分房屋购置人退房款、认筹金未予退还的问题。

二、鉴于上述情况,住建局工作人员按照局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在第一时间赴区蓝光长岛国际社区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并对该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积极搭建协调沟通平台,采取一线解决矛盾、现场督办推进、联合约谈警示等必要举措从中进行协调推进。

三、对于您反映的上述问题,目前该项目开发企业表示,其将尽快处理诉讼纠纷问题,待处理完毕后尽快完成认筹金退款支付工作。

四、若该项目开发企业长时间未能退还。您可依据认购协议的相关条款,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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