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宋**
信件编码: GPPS202110271368
来信时间: 2021-10-27 10:3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物业费相关问题
信件内容:

临潼区秦陵街办万年路福园小区、物业不作为,于2021年初私自将多层物业费由0.7元涨至1.2元,且无物价局批准文件,同时涨价未按照规定流程经业主或业主代表同意。 在2021年全年中、业主购电均被物业要求结清物业费;且中途因为重重原因、物业阻挠、秦陵社区至今未能协助业主成立业委会;2021年取暖费缴纳在即,物业要求必须结清2021年底之前物业费才能交纳取暖费,但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未交物业费不影响供水、供电、取暖。 现请物价部门核验福园小区物业费涨价依据以及协助该小区定价,同时希望相关部门督促物业不要将物业费收缴与购电、取暖费缴纳强制关联!秦陵社区积极协助业主成立业委会!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1-10-29 11:36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福园物业公司对“一费制”政策理解不到位,经调查处理现已执行原三级收费标准(多层0.35元每平方,高层0.9元每平方),同时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做好解释、退费、收费公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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