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宋**
信件编码: GPPS202111047532
来信时间: 2021-11-04 11:4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万年路福园小区物业收费问题
信件内容:

福园小区物业电费为0.55元,高于国家电网标准、现又在物业费外征收公摊电费!请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且物业要求结清物业费才能缴纳取暖费,取暖时间渐进,物业依旧拒收取暖费!联系住建局、说是不让交取暖费属于市场监管局管 ,请问到底是谁负责?!如果因为这不能取暖 还要交30%的空置费 那这最后谁来承担?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1-11-06 16:59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福园小区进行调查,经调查了解,福园小区业主使用的电表,电力部门未直抄到户;物业收取电费0.55元/度,另外收公摊电费,是由于物业电费计价方式差异造成;工作人员协调后,物业将按每度0.58元收取电费,不再收取公摊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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