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2021642J6
来信时间: 2022-02-16 08:3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E类人才认定
信件内容:
想咨询一下,毕业时候在学校认定了e类人才,在单位需要重新认定吗?在学校是碑林区人社局盖的章,在临潼区能用上吗?期待你的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2-02-17 15:57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43号)文件第五章中第九条及第十条规定“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如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经认定的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配套政策。”

如果您对该政策还有疑问,也可在工作日拨打区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29-83815484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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