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43号)文件第五章中第九条及第十条规定“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如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经认定的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配套政策。”
如果您对该政策还有疑问,也可在工作日拨打区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29-83815484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