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临潼区蓝光长岛国际社区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相关的问题,接到您的反映,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区房管所工作人员赴该小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一、接到您的反映,住建局房管所工作人员赴该小区进行调查核实,其情况为:您房屋户内无结构性质量问题,均为施工工艺瑕疵的修缮。
二、按照《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的起止日期,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办理交付手续截止日期的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第十七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或者车位,物业服务费或者停车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或者车位,物业服务费或者停车服务费从交付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在商品房屋交付过程中,对建设单位修缮期的物业费用的收取,我局建议双方当事人按照所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条款执行。
三、对于您反映的蓝光长岛国际社区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对业主指出问题的修缮进展缓慢的问题,住建局房管所已对该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必须限定修缮期限,尽快予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