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陈**
信件编码: GPPS202207254281
来信时间: 2022-07-25 10:4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临潼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费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临潼区医疗卫生,教育系统等 在职人员,若家庭是独生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每年是否有相关的资金预算,且各单位给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到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卫生健康局
回复时间:2022-07-27 15:29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问题,《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临潼区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需要请致电:029-8381265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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