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接到您的反映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区房管所工作人员赴该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一、据了解,目前住宅部分已完成电梯、环保、防雷、人防、绿建、节能、规划等单项验收,正在加快竣工综合验收。针对业主反映“两书一表”和房屋渗水问题,工作人员要求开发企业抓紧与相关部门对接联系,加快完善竣工综合验收相关手续,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质保期内保修义务。
二、关于延期交房违约赔付问题,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建议双方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购房者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关于物业服务收费问题,《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物业服务费从交付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因此,住建局要求开发企业承担未取得“两书一表”前的物业服务费,待取得“两书一表”后由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目前,开发企业正在向上级总公司汇报,由总公司协调物业收费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