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物业在制定枫林香溪二期阳台封窗方案时设计了落地窗方案单块玻璃达到2X1.9米,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整块玻璃太大中间没有横梁一旦破损人极易失去防护造成高空坠落。2、玻璃太大无法上电梯运送,只能人工从封闭后的一楼花园往楼上吊,存在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我为了本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与物业多次沟通,要求我家的设计方案在中间加横梁,这样对外立面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保障了安全。但高新物业一直拒决接受。我的诉求:1、如果按他们的方案,则要求高新物业出具书面安全承诺保证,因为他们的方案导致任何事故都由他们负责。2、允许我家的优化方案。
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骊山·枫林香溪二期B区已于2022年9月1日交付,目前正处集中装修期,小区业主自发性的封包阳台是根据自身居住需要决定的,但根据《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实施下列行为: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第四十条规定:封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灯设施的,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同时业主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物业与业主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附件2中也有明确约定。
为了维护小区楼宇外立面统一、整洁、美观和小区整体品质,根据相关规定和与业主的约定,物业要求业主在封包阳台时要统一样式、统一颜色,以达到外立面统一、整洁、美观的要求,其它不限。关于封包阳台玻璃大小安全性问题,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中关于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的规定,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和玻璃的厚度相关,业主可以根据自身选用玻璃尺寸选择合适的玻璃厚度即可满足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