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区长: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关于临潼区蓝光长岛国际社区一期房产证迟迟不予办理一事,向您反映。 平民买房不易,掏空家里几个钱包,2020年交房至今房产证自此无音讯,这恐怕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之义,请领导关注此事,回应此事,解决此事。 感谢!
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对于您在留言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资源规划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经查,蓝光长岛国际社区一期房屋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因为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未向分局申请办理房屋不动产初次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2.1条之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申请制,依申请而办理。首次登记由开发建设单位申请,资料齐全,经法定程序即可办理登记;首次转移登记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申请,资料齐全,经法定程序即可办理登记。
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目前未向资源规划分局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导致业主不能办证。因办理房产证是申请制,依申请登记,分局没有执法权限监管和督促开发企业来办证,但作为职能部门,将本着“一切为市民服务”的宗旨,尽量协调和沟通市民反映诉求,如果确实存在开发商超时办理或违约责任,按照市民与开发商双方签订的相关购房合同,建议市民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待开发企业向分局提交首次登记资料齐全后,分局将加快办理首次登记进度,争取早日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