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区盛唐毓城小区随意更换物业公司问题。
住建局房管所已分别面见了临潼区诚林置业公司、诚林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将在相关部门调阅了资料进行核实。遂,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关于您反映的区盛唐毓城小区收取停车服务费的问题。
(一)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小区允许收取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费分为按月、按次收费两种形式。
(二)就您反映的该小区物业公司拒绝按次收取停车服务费的问题。住建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用。对于小区地下停车泊位的运营必须多样化,不得采取“只售不租”。在保障业主车辆停放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保留一定比例的访客车位。
对于上述问题的整改,住建局房管所将持续予以跟进,确保该小区物业公司能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