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30519L5JN
来信时间: 2023-05-19 10:5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蓝光长岛二期车位交付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2年4月于 蓝光长岛二期购买一处车位,当时销售顾问答应我们是于2022年9月交付,到期后询问销售顾问后说因疫情问题延期交付,说是2022年12月底交付,等到12月后再次询问时就被告知交付时间不定,现在进出地下车位虽说不收取停车费,但现在因地下车位未验收合格,导致充电桩无法安装,若是到年底还是无法交付,请问损失的充电桩的补贴谁来承担?且延期交付的赔偿是按照什么标准赔付?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3-05-22 18:14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区房管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于您反映的区蓝光长岛国际社区二期地下停车泊位的交付问题。

经核实,该项目地下停车泊位工程建设已完成。目前,建设单位正接受区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待验收通过后,其停车泊位将可集中向业主进行交付。

二、对于您反映的区蓝光长岛国际社区二期的停车泊位逾期交付,要求该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一)您与该项目建设单位已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对于商品房屋交付的时间及其违约责任,已有明确条款约定。就违约金的兑付,住建局工作人员已对该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其已公开承诺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履约。

(二)若该项目建设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兑付违约金。建议您可依据《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约定,向临潼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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