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接到您的反映,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房管所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其情况为:此前由于您合同价格与建设单位系统价格不一致,导致购房发票一直未能开具。
二、经了解,该建设单位上报其上级公司,完成审批并出具购房发票后,并已将发票向您进行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