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临潼长岛社区15号楼一单元1501业主,我们办里房产证的时候,与开发商签订了面积补差协议,根据合同应退款4000多元。问题1:至今未收到退,而且并没有说什么时候退,只是说没钱,等有钱了在说。问题2:协议上并未注明退款日期。问题3:因工作原因,我当时是长辈帮忙去签订的,签订后的协议并未给我们留底,并且我联系开发商要求帮忙拍张照片就这简单的事情,他们也不配合,财务态度更为恶劣。而且所有的协议之类的应该都是一式几份的为什么不给我们。
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接到您的反映,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区房管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于区蓝光长岛项目15号楼退还房屋面积补差费用的问题。经了解,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在与各房屋购置人签署补差协议时,已向项目内业主进行了必要的告知。”
由于该项目建设单位目前资金拮据,其已公开承诺将在3至6个月内分批次、逐一进行退款。
二、对于区蓝光长岛项目房屋面积补差费用退还的问题。房管所将持续予以关注和跟进,以确保该项目建设单位能够在承诺时间兑现对每户房屋购置人的退款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