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改变规划图纸占用公共区域停车收费 内容:盛唐毓城小区物业未征求业主意见,并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变更规划图纸,利用园区公共区域停车收取停车费用,根据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图纸,园区的地上停车位只在外围商铺和别墅区域共计209个,现物业公司单方面已发布停车收费告知书,且收费标准高于西安市停车场收费现行的标准,并未公布停车场收费的备案号,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乱收费和私自改变规划图纸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管,现诉求如下:1要求物业公司根据规划图纸严格按照图纸的室外停车位经营,不得占用园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实行人车分流。2:公布停车场收费的备案手续,按照西安市停车场收费最新标准收取停车费。3:对园区公共区域收益进行公示
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接到您的反映,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区房管所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了解,区盛唐毓城住宅小区按照规划设计为:人车分流通行,其地面停车位仅作为消防、急救、工程维修等车辆使用,不作为业主车辆停放使用。
二、对于您反映的区盛唐毓城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的问题。接到您的反映,房管所工作人员已在第一时间对该小区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一)要求其务必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切实落实人车分流管理,所有车辆必须在地下停车场停放,小区地面只作为消防、急救、工程维修等车辆使用。并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务必安排专人加强对小区电动车、摩托车通行及停放的引导管理。同时,在小区院内增设电动车停放设施,实现“按道通行、停放有序”,从而确保小区业主的出行安全。
(二)对于区盛唐毓城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住建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区发改委核准的标准进行停车收费,不得超标准违规收取停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