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41226OQOK
来信时间: 2024-12-26 09:5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合理化处理违停
信件内容:

你好! 本人于20日咨询违停处理流程(信件编码:GPPS20241220DISM)得到公安分局回复,非严管路段第2条中说明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驶离,对于通知10分钟未驶离的做出相应处罚。 本人于12月20日将车辆违规停发在红杉郡小区门口附近,去公厕如厕。由于该路段没有画停车位,且如厕紧急,将车辆停放在路边。于10:22收到处罚短信通知,且在10:23分将车辆驶离。未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且该路段为非严管路段。但在此前未收到任何催挪通知。在12123app上申诉失败。 本人已认识到违停的危害,请求宽大处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公安分局
回复时间:2024-12-27 12:28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经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核实: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时22分许,您将车辆违规停放在红杉郡小区门口附近,并未停放在正规的停车位上,而且还是双排停放,占用了部分正常的行车道,极易造成此路段车辆缓行或拥堵,符合西安交警违停查处流程中规定的六种特殊情形中的第三种,即,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可以直接进行违法上传(同时也会发送消息通知给车主),因此,不需要发送催挪短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因此,交警大队依法对您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如有疑问,请联系交警大队:029-8387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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