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夏**
信件编码: GPPS20260119RCPE
来信时间: 2026-01-19 13:0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虚假承诺,骗取个人钱财拒不归还的请示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 您县群众郝豆鑫,通讯地址:临潼区油槐镇南杨村1组,在陕西省西安和其余人员成立公司,虚假承诺,过度营销宣传帮助负债人解决欠款,骗取我个人财产4万多以及我弟个人财产2万多,均有相关转账记录,之前还接听电话,现在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特此麻烦区领导安排人员督促处理,本来负债压力就大,又被骗,都不想活了。 诉求:1.退还所有转账费用; 2.近一年我这边影响及相关损失赔偿。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公安分局
回复时间:2026-01-22 17:26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经公安临潼分局相桥派出所调查核实,已将办理情况向您进行了反馈。如有疑问,请联系相桥派出所:029-839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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