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积极学习鄠邑区医保局集采工作的优秀经验做法,落实好“以镇代村”政策,做好集采药品耗材已到期批次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召开了“以镇代村”推广集采工作交流暨已到期批次结余留用工作部署会,辖区内28家医疗机构院长及集采业务工作负责人共60余人参会。
会议开始前,组织参会人员前往临潼区代王中心卫生院及下辖的代王村卫生室、李河村卫生室和行者卫生院及下辖的下朱村卫生室和西河村卫生室,现场观摩学习集采药品目录公示情况和药品集采台账建立情况。
观摩学习结束后,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召开会议,会上,学习了《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建立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目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46号和《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已到期批次集采药品(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测算及考核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57号文件,解答了医疗机构在“以镇代村”采购模式、药品集采、结余留用测算考核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会议最后,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李超指出医疗机构要做好集采工作,需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报量要精准,充分参考医院的历史采购量和使用量进行报量,避免出现因为报量不精确出现药品不够用或集采任务完不成;二是“以镇代村”一定要重视,村卫生室是服务群众的重要一环,帮助村卫生室做好药品集采工作就是为群众谋福利。
下一步,临潼区医保局将继续以提质增效为落脚点,扎实推进我区集采工作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药品集采的决策部署,不断降低患者医药负担,让患者、医院、医务工作者真正感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改革红利。
(区医保局 赫连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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