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临潼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12月2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同步执行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12月25日,临潼分局安排部署四个执法组,出动执法车辆4辆、执法人员15人次,深入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西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临潼大队大队长胡学刚带队检查西安禾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华戎凯威生物有限公司、西安金帼门业有限公司、西安光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振鸿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富瑞印务有限公司、西安亨特包装有限公司、西安众一维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发现陕西富瑞印务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公示牌内容与应急减排清单内容不一致,西安亨特包装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公示牌不规范,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改正。
临潼分局联合临潼交警大队在秦汉大道与108国道丁字路口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应急检查,共检测各类机动车30辆,未发现超标排放车辆。
对西安光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众一维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9台,检测机械7台,检查未发现不符合“两标一号”及超标排放机械,企业均未使用国II及以下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上述企业均已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
下一步,临潼分局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继续加强检查力度,加大检查频次,确保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同时,严抓未落实重污染应急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生态环境临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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