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规定,临潼区零河水库作为中型水库,属于Ⅲ级目标。按照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标准达标时限和认定时限要求,三级重点目标达标建设和验收认定于2027年7月1日前完成。
为了进一步推进零河水库反恐达标建设工作,2024年11月4日,区零河水库管理站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批次采购反恐设施设备,并组织干部职工使用试用反恐设施设备。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813-2022《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对水库工程的主要出入口、大坝主体、放水设施、溢洪道、配电室、调度中控室(监控中心)、启闭机房开展了安全巡视巡查工作。

(临潼区水务局 柳鑫)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