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及《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临潼区水务局积极行动,通知辖区内取用地下水且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工业企业,通过水资源管理工作举措,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本次对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用水户,由用水户自行申报享受减征水资源税,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认定公布、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申报材料由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审核后报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将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名单及申报资料报送省级部门,最终由省级部门对符合减征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公示,于3月底前公布享受减征纳税人名单。
水资源税改革是国家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税收杠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临潼区水务局 张吴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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