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员工遵守法律的底线意识,营造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4月15日,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临潼供电公司安排各供电所深入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普法活动,着力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公司利用早会积极组织开展管理干部安全教育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相关部门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细化了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各班所充分利用微信、台区经理群、村网共建群等多样宣传载体和供电所营业厅电子屏等开展宣传,同时,在集市、街道等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切实提升宣传的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期间,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电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让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新丰供电所组织5名工作人员来到姚罗村鱼池向休闲娱乐钓鱼的客户发放宣传彩页。讲解安全用电知识,提醒客户钓鱼远离电力设施,防止鱼钩挂搭在高压线上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当天,各供电所均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倡导客户依法依规用电,增强客户安全用电意识。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还推广“网上国网”APP,介绍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方式,使客户从办电报装到用电缴费,享受更加快捷便利的供电服务。

另外,此次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公司要求全体干部员工做好内部网络保密保护工作,不外接存储工具,不外传内部文件。还要加强自我保护,接到不明电话和短信不偏信不转账。此次活动,临潼公司共发放各类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用电知识1800余份,接受居民咨询50余次,解答用电疑问6人次,不仅营造了浓厚的国家安全教育氛围,增强了广大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干部员工防范和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为做好国家和公司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临潼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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