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临潼分局召开生态环境法制培训会

为积极应对生态环境规范入企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双重挑战,切实提高分局干部业务能力,10月14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邀请法律顾问组织召开了2025年生态环境法制培训会,会议由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胡学刚主持。

生态环境工作面临部门职责重叠、法条竞合情形,如风景名胜区非法开矿等建设行为范畴的认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责令恢复原状和补办环评手续的情形区分;如何应对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滞后性,如新污染物治理缺乏相应标准;环境违法案件行刑衔接不畅:行政处罚已下,刑事立案却遥遥无期等执法困境。

本次培训针对执法程序及执法实践几个热点问题两大部分展开。执法程序主要就立案调查中未查先立、立而不查,告知程序中监测报告送达,证据采集的合法性等进行以案说法,执法全流程解说,环环相扣,弥补执法人员业务短板。对于热点问题逐个回应:风景名胜区存在污染事实的适用环境要素法,确属发生的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生态破坏行为,适用《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城镇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主要结合主观故意进行讲解,告知企业可自证清白,即提供主观无过错证据等。

授课结束后,分局职工结合本职工作,踊跃与律师进行交流咨询,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良多,拓宽了工作思路。

最后,胡学刚表示,要把知识学杂,把业务搞精。一是协同拓展半径,多元同向发力。执法、监测、业务人员打破自我认知壁垒,在更新知识储备深度的同时,要纵向联合,打破部门局限,学习执法、监测等各类理论,提升综合业务素养;二是法理相融,找寻“法制”与“法治”的平衡点。生态环境执法要做到“法制”如同刀剑般的强制力,同时兼顾“法治”的流动性、渗透性和包容性,如同水流一样能够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分局通过实施柔性执法,在彰显“史上最严”的震慑力与释放“宽严相济”的执法温度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权利。

(生态环境临潼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