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文物局关于拟认定公布临潼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区文物局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029-81376658

附件:临潼区拟认定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xls

西安市临潼区文物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