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娟锋因保管不慎,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办陈沟村北程小区的临国用(2005)字第0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土地使用权面积162.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临国用(2005)字第0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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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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