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和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财会监督工作要点和检查计划的通知》(市财函〔2026〕465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督促及保障作用,区财政局决定继续开展202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与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8月上旬—10月底,检查组依次进驻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单位层面

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

(二)业务层面

从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资产管理控制、建设项目管理控制、合同管理控制等六项业务中,查看是否存在制度与执行“两张皮”现象。

三、被检查单位需提供材料

1.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内部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

2.近三年来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的检查决定或结论;

3.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4.与风险评估相关的管理制度、风险评估报告或其他体现风险评估开展的相关资料;

5.2025年预算批复文件、决算报表、全年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相关材料;

6.近五年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资料等, 近五年签署的合同文本及其发生变更等情况时的补充合同;

7.2025年内部控制报告及相关资料;

8.检查组需要的与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检查工作步骤

1.送达检查通知书;

2.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实地检查;

(1)对接被检查单位,说明检查的依据、目的、方法、步骤及要求,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现状;

(2)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依据检查标准进行初步评议并形成量化打分结果;

(3)出具初步评议结果,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署检查结果确认单。

3.根据评议结果,下达正式的检查报告。

附件:1.检查单位名单.doc

2.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和实施情况检查评分标准(试行).xlsx

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7日

(联系电话:029-8381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