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区委书记、区级总河湖长黄可赴交口、油槐街道督导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长制、耕地保护暨田长制工作。副区长王鹏、张超一同参加。
在交口街道营仁村石川河入渭口,黄可履行河湖长责任,实地检查石川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现场查看交口集镇式污水处理站水质监测及运营情况,详细了解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出水水质等工作情况。他强调,水环境治理成效事关民生福祉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要坚持“岸绿、水清、人水和谐共生”目标,协调抓好河岸景观栽植、路域环境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加大技术和财政投入,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严把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关,确保污水处理站标准化、规范化运行。要加强水源保护,强化日常监管执法,落实属事属地责任,确保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
在渭河北堤油槐街道南杨村和南张村段,黄可实地察看渭河两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了解非法采砂整治、河湖“清四乱”、耕地保护暨田长制等工作进展。他强调,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河湖长、田长工作责任制,充分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发挥有奖举报激励作用,加强巡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控耕地变量,扎实推进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筑牢安全屏障,守牢安全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举一反三,紧盯关键环节,以“带电长牙”式督导推动临潼区河湖治理和耕地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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