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关于指定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潼分局作为土地出让收益权质押登记部门的通知
索引号: | 013473413/2008-00037 | 成文时间: | 2008-07-09 |
---|---|---|---|
发文机关: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2008-07-09 |
标题: | 【政府发】关于指定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潼分局作为土地出让收益权质押登记部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临政发〔2008〕8号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关于指定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潼分局作为
土地出让收益权质押登记部门的通知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潼分局:
经研究决定,在国家对“土地出让收益权”无明文规定质押登记部门时,由你局作为西安市临潼区融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土地出让收益权”的银行贷款质押登记部门,负责质押登记和管理工作,确保上述权益不得重复质押,在国家确定该项收益登记部门后办理登记转移手续。
—1—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金融 质押 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8日印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