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8〕49号 关于申报建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批复
索引号: | 18090314395757 | 成文时间: | 2018-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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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2018-08-30 |
标题: | 临政发〔2018〕49号 关于申报建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临政发〔2018〕49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区发改委、区农林局:
《关于上报代王街道宋家村、相桥街道神东村作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请示》收悉,区政府同意你们按照西安市发改委、西安市农林委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建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通知>的通知》(市发改农发〔2018〕278号)精神要求,将临潼区代王街道宋家村、相桥街道神东村申报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请区发改委牵头,区农林局配合,按照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申报要求,尽快收集完善资料,按程序上报,为我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树立典型,并探索经验,引领和带动全区乡村振兴。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