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钱终于发给我们了,感谢!感谢司法所和调解员!”村民杨某情绪激动的向相桥司法所工作人员说。
2018年,临潼区相桥街道某某村村民杨某、黄某夫妻,受村委会雇佣干活,按当时约定可得薪酬1050元。
因时值村委会换届,村里未及时支付杨某夫妻的酬劳,两人当时要照顾外孙女,人在外地,也一直未与村委会沟通此事。直到2024年两人回村,新一届村委会以不清楚此事拒绝支付两人薪酬,两人多次与村里沟通没有结果。在此情况下,杨某将该矛盾信息反馈给司法所并申请司法所进行调解。

司法所接到该矛盾信息后,及时派遣人民调解员王发强到村里走访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确认杨某所述属实后,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推进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一波三折。起初,村委会表示对此事完全不知情,并表示“这是上一届村委会安排的事”,第一次调解因此陷入僵局;之后调解员王发强通过走访村民组长、村委会干部、相关村民,得知此事属实,继续和村委会沟通协调,调解过程中,司法所秉持公平公正的调解态度,仔细梳理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由原村委会干部补充细节,内容详实可靠,叙述不偏不倚,理性精准,逻辑自洽,得到了调解双方的认可;最后,村委会认可调解结果,同意支付杨某夫妻二人的薪酬1050元,并现场付款。
此次调解工作,针对杨某的请求,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托“邻里情、依理行”,做到既有温度,也有力度,由此,该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纠纷案结事了。
(区司法局 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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