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xx公司法人葛某某,最近和员工汪某某因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关系产生了纠纷,我怕拖下去会影响到我们公司的秩序和形象,我想请你们司法所帮我调解一下,可以吗?”
2月23日,临潼区司法局新丰司法所工作人员刚进办公室,就接到群众申请调解矛盾纠纷的电话,当即表示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是新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责无旁贷。汪某某因受伤后不愿出门,调解员刘永、康萄栋在征得汪某某同意之后,将申请人葛某某约到汪某某家中,进行上门调解。工伤案件,如何赔偿是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两位调解员长达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就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达成一致,调解人员当场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葛某某随即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支付给汪某某21万元。
此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保障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信访事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区司法局 刘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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