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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幼儿园内摔倒骨折,谁来担责?

“今天不拿到赔偿,我就不调解了,我要上法院告……”“你们听我说,这1.2万的赔偿金确实太多了,我们学校拿不出这么多钱……”在临潼区司法局西泉司法所调解室里,一场三方调解陷入僵局……

5月23日早上10点56分,幼儿张某轩在西泉第二幼儿园进行户外跳远活动时,因用右手扶地保持平衡造成小拇指根处骨裂。幼儿园第一时间联系到幼儿家长,及时送医并垫付医药费710余元。事件发生后,张某轩家长多次到幼儿园强烈要求赔付护理费和营养费等共计1.2万元。园方表示需等张某轩小拇指完全康复后再与家长协商解决后期的赔付问题,但家长坚持要求园方先行赔付。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

6月16日,区司法局西泉司法所接到西泉第二幼儿园的申请,对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展开调解。调解员认真听取、记录双方当事人意见,根据案件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面对1.2万赔偿款这个双方争议的焦点,调解员建议,一方面,张某轩家长提出诉求要依法有理有据,不可盲目要价;另一方面,园方要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心情,主动承担责任,并根据张某轩的身体状况和类似案件处理情况适当做出赔偿。经过长达五小时的现场调解,纠纷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一)幼儿园承担张某轩的医疗费用;(二)保险公司报销金额(预计600元)赔付给家长;幼儿园赔付3000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金对张某轩家庭进行一次性补偿。(三)签订此次协议后,双方不再因此案发生矛盾纠纷。此协议为一次性调解协议,不再另行调解。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案卷上签字确认。园方当场微信转账赔偿款给张某轩家长共计3000元,并对张某轩家长表示深深地歉意。张某轩家长也对自己的情绪过激和言语不当向园方工作人员表达了歉意。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本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这起纠纷涉及到幼儿这一特殊群体,家长面对幼儿受伤,容易产生不理智行为,一旦不能稳妥调处此类矛盾,容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次调解,我们从双方实际出发,聚焦责任划分和损害赔偿的数额,运用换位思考调解法,有针对性地指出双方做法中不妥之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打开心结,各自降低了诉求和预期,最后成功化解纠纷……”西泉司法所所长张耀国谈到。

(区司法局 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