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西临城罚决字6-〔2023〕第079号 | 向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 2023年11月7日,接临潼区建筑垃圾综治办转来关于建筑垃圾专项问题核查处置交办单,其中当事人经营的车辆在行者街办西沟村涉嫌向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 罚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 2023年11月9日 |
2 | 西临城罚决字6-〔2023〕第078号 | 向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 2023年11月7日,接临潼区建筑垃圾综治办转来关于建筑垃圾专项问题核查处置交办单,其中当事人经营的车辆在行者街办西沟村涉嫌向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 罚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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