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三)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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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临城罚决字渣土〔2024〕第004号

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

2024年1月10日5时44分许,城管执法人员在临潼区新市办农机加油站旁,发现当事人所经营的车辆涉嫌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

罚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