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西临城罚决字渣土〔2024〕第015号 | 向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 2024年3月29日3时42分许,城管执法人员在临潼区西泉街办建国路,发现当事人所经营车辆涉嫌向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 罚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 2024年4月22日 |
2 | 西临城罚决字渣土〔2024〕第016号 | 向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 2024年4月12日,接临潼区建筑垃圾综治办转来关于建筑垃圾专项问题核查处置交办单显示2023年7月12日晚,在雨金街办涉嫌向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经调查,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 罚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 2024年4月16日 |
3 | 西临城罚决字渣土〔2024〕第018号 | 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 | 2024年4月10日18时40分许,城管执法人员在临潼区行者办秦汉大道旁下朱村,发现当事人所经营的车辆涉嫌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 | 罚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 2024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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