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城管执法局

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二十九)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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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临城罚决字渣土〔2024〕第091号

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

接相关曝光线索:2024年7月16日有车辆在临潼区G108(西安朝越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建筑垃圾。区城管执法人员遂前往进行处置,因涉事车辆已驶离现场,后在公安部门配合下于2024年8月8日将涉事车辆追回。经查,当事人所经营车辆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

罚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