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城管执法局

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十八)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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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临城罚决字渣土〔2025〕第034号

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

2025年8月8日,根据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线索,城管执法人员前往处置,经现场调查走访,发现在西泉街道椿树村三友建材加工厂院内,当事人所经营车辆涉嫌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罚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2025年8月18日

2

西临城罚决字渣土〔2025〕第035号

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

2025年8月8日,根据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线索,城管执法人员前往处置,经现场调查走访,发现在西泉街道椿树村三友建材加工厂院内,当事人所经营车辆涉嫌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罚款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