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西临城罚决字6-〔2022〕第140号 | 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 | 2022年9月3日4时10分,在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时,区城管执法人员,在任留街道南侧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 罚款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2年9月27日 |
2 | 西临城罚决字6-〔2022〕第154号 | 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案 | 2022年10月16日22时20分,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时,在108国道斜口段(油库门前),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经调查,此行为违法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 罚款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2年11月17日 |
3 | 西临城罚决字6-〔2022〕第163号 | 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案 | 2022年11月8日22时50分,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时,在秦唐大道(南大街口),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经调查,此行为违法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 罚款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2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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