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西临城罚决字6-〔2023〕第001号 | 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案 | 2022年11月14日,接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办指令(栎阳办移交),城管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置。经查当时1时30分,当事人涉嫌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此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 罚款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 2023年1月18日 |
2 | 西临城罚决字6-〔2022〕第176号 | 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 | 2022年12月13日,接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办指令(雨金办移交),城管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置。经查当日23时30分,在滩张十字北500米路西,当事人涉嫌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此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的规定。 | 罚款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 2023年1月18日 |
3 | 西临城罚决字6-〔2023〕第002号 | 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案 | 2023年1月19日接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办指令(群众投诉),城管执法人员前去处置。经查当日2时50分在西泉办椿树村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经调查,此行为违法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 罚款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 2023年1月20日 |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