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二)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1

西临城罚决字6-〔2023〕第001号

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案

2022年11月14日,接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办指令(栎阳办移交),城管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置。经查当时1时30分,当事人涉嫌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此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罚款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2023年1月18日

2

西临城罚决字6-〔2022〕第176号

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

2022年12月13日,接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办指令(雨金办移交),城管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置。经查当日23时30分,在滩张十字北500米路西,当事人涉嫌未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综合利用场地,此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的规定。

罚款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2023年1月18日

3

西临城罚决字6-〔2023〕第002号

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案

2023年1月19日接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办指令(群众投诉),城管执法人员前去处置。经查当日2时50分在西泉办椿树村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经调查,此行为违法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罚款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缴纳)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