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陕西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陕劳发〔1995〕201号),拟同意陕西隆生建材有限公司提出的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序号 | 申请单位 | 许可事项 | 许可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1 | 陕西隆生建材有限公司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1.铲车司机、2.搅拌车司机(罐车)3.内调、4.质检、5.操作工、6.修理工、7.电工、8.辅助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1.泵车司机、2.外调、3.业务员、4.部门经理、5.库管 | 91610000797907709T | 刘文龙 |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29—83433788。超过公示期如未收到有关意见,视为无意见。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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