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西安临潼精神病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的公示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1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申请。经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申请单位经营性质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许可内容有效期限主管单位

1

西安临潼精神病医院

非营利性

(非政府办)

精神病医院

纪振民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

2024.02.12至2029.02.11

区卫生健康局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29—83969392。超过公示期如未收到有关意见,视为无意见。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