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局对西安市临潼区华宇艺术培训学校提出的注销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符合条件,准予许可。现将办理结果通告如下: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校长 | 学校类型 | 办学内容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编号 | 批准日期 | 业务主 管部门 |
西安市临潼区华宇艺术培训学校 | 临潼区交口街办念杨村宁家十字 | 孙艳利 | 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 中小学艺术培训 | 办学许可证注销 | 教民161011570001518号 | 2024.2.7 | 区文旅局 |
联系电话:029-83969392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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