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陕西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陕劳发〔1995〕201号),拟同意西安禾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序号 | 申请单位 | 许可事项 | 许可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1 | 西安禾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1.副总裁、2.总监、3.总经理、4.财务经理、5.采购经理、6.人力资源经理、7.后勤经理、8.配方师、9.销售总经理、10.销售经理、11.销售员、12技术服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1.设备经理、2.中控员、3.装卸工、4.包装工、5.叉车工、6.锅炉工、7.投料工、8.小料工、9.制粒工、10机电工、11保洁员、12.厨师、13.帮厨、14门卫 | 91610115628051807P | 金宏宇 |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29—83433788。超过公示期如未收到有关意见,视为无意见。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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