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陕西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陕劳发〔1995〕201号),经审查,拟同意顺新晖(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出的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现予以公示。
| 申请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可内容 | 实行人数 |
顺新晖(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91610115MA6WT6FB78 | 刘涛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西北区域总经理、助理营运经理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营运高级主管、营运主管、营运助理主管、质量主管、助理仓储主管、运输主管、运输助理主管、高级营运协调员、营运协调员、仓库工人 | 职工总数27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2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4人 |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潼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29—83969392。超过公示期如未收到意见,视为无意见。
西安市临潼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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