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西安市临潼区莲花养老院等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的换证、变更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符合条件,准予许可。现将办理结果通告如下:
| 序号 | 社会组织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 资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许可内容 | 业务主管 单位 | 社会组织主管单位 | 批准日期 |
1 | 西安市临潼区莲花养老院 | 马美玲 | 叁万伍 仟元 | 52610115MJU3173514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换证 | 区民政局 | 区民政局 | 2025年1月7日 |
2 | 西安临潼民康医养结合医院 | 王西安 | 叁万元 | 52610115MJY5153207 | 变更业务范围 增加医学影像科二级诊疗科目: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 区卫健局 | 区民政局 | 2025年1月7日 |
联系电话:029-83969392
西安市临潼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