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陕西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陕劳发〔1995〕201号)等规范性文件,我局对西安隆基光伏电池有限公司提出的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和网上公示,均符合条件,准予许可。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 申请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内容 | 综合计算周期 | 有效期限 | 业务主管单位 |
西安隆基光伏电池有限公司 | 91610132MACU3CAK24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渭水九路1881号 | 常鹏飞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 1.总经理2.经理3.主任工程师4.司机 | / | 2025年5月15日至2028年5月14日 | 经开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 1.厂务相关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 2.质量相关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3.技术相关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4.设备相关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5.运营相关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6.生产制造相关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7.生产制造行业主管8.生产制造行业管理班长9.生产制造行业操作员10.生产制造行业培训生11.项目事务与支持岗位 | 以年为单位 |
联系电话:029—83969392
西安市临潼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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