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临潼区阳光艺术培训学校提出的注销办学许可证的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符合条件,准予许可。现将办理结果通告如下:
| 学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办学地址 | 学校类型 | 办学内容 | 举办者 | 校长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业务主管单位 |
临潼区阳光艺术培训学校 | 52610115MJU409213R | 临潼区西花园西铁一处 | 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 艺术教育培训 | 高玄 | 高玄 | 办学许可证注销 | 教民161011570000140号 | / | 区文旅局 |
联系电话:029—83969392
西安市临潼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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