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局对西安市临潼区优才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提出的办学许可证注销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符合条件,准予许可。现将办理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校长(负责人) | 举办者 | 学校类型 | 办学内容 | 有效期限 | 换发/颁发 | 主管部门 | 备注 |
1 | 西安市临潼区优才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临潼区东三岔会昌路 | 潘军锋 | 潘军锋 | 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 中小学艺术培训(美术、舞蹈、播音、书法、音乐)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 | 教民161011570000718号 | 临潼区 教育局 | 注销 |
联系电话:029-83969392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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