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西安市临潼区椿合牲畜饲养厂申请的水土保持方案经过资料审核,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均符合条件,准予许可。现将办理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所在地 | 防治责任范围(公顷) | 水土保持投资(万元) | 开工时间 | 专家评审结论 | 业务主 管部门 | 办理结果 |
1 | 西安市临潼区椿合牲畜饲养厂畜牧养殖项目 | 西安市临潼区椿合牲畜饲养厂 | 西安市临潼区新市街办郝邢村长庆组村西 | 5.52hm2 | 161.85 | 2022年5月 | 基本通过 | 区水务局 | 准予许可 |
联系电话:029-83969392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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