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秦保局

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对照《临潼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临法委发〔2020〕2号),我局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内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审核规范性文件

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所有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审查全局无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行政决策机制

按照“三项制度”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相关要求,健全完善我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相关内容,全面落实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成立行政审批机构,选派4名干部驻守政务大厅,对前期报备征集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受理,做好政务“一网通办工作”暨派驻工作人员驻守政务大厅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综合窗口”服务,落实了行政审批事项“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先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0年工作要点》《西安市临潼区秦岭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等10多个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方案,与沿山各街办主要负责同志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秦岭保护工作任务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和街道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落实长效管理,做到依法治山、规划控山、常态巡山、铁腕护山。同时,结合省市秦岭保护规划和区情实际,启动我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已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两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议,收集了40项清单资料,目前正在加紧编制《实施方案》,确保按时完成。

在重点领域监管方面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健全秦岭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了“1-8-26-N”管理体系,即1个保护总站、8个街道区域站、26个保护前站和一线巡查的专、兼职网格员、护林员、防火员、村组干部。坚持“人防、技防、物防”多措并举,建设“智慧秦岭”管控指挥中心和网格化监督管理平台,购置无人机3架,安装标识车辆10台,统筹使用路域监控,实现“天地网”全覆盖管护,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整治。今年已累计出动巡查人员22542人,对1159个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巡查点位6661处,巡查17135次,发现“五乱”问题共7例,发现其他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共发生401起,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建立8个森林资源管护站、72个管护责任区、89人的管护队伍体系,落实管护责任,实现保护全覆盖。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领导督导检查和部门巡查不放松,森林防火首年度实现零火情。严格执法,定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执法专项行动,办结行政案件3起。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测报准确率达到96%以上,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防治率达到93%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三是抓好整治点位后续监管工作。集中开展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工作“回头看”2次,对79个疑似违建点位逐一进行核查,确保日常监管到位,无改变用途、改建扩建、新建现象。对15处复绿点位加强管护提升,问题没有发生反弹。四是持续强化农家乐整治。对秦保范围内农家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精心指导21家农家乐依法依规规范经营。目前,各经营户社会监督公示牌上墙、垃圾分类设施齐全、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整治提升工作较整治前发生较大变化,在9月份省级联合检查中未收到反馈问题。五是扎实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始终把生态修复作为重大任务,积极争取市级造林项目4000亩,对沿山小金、仁宗、穆寨、马额街办辖区内的荒坡斑秃地块、宜林空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启动对15个地质灾害点和12个矿点进行生态修复;实施保护区实施山区农村人居环境绿化美化,绿化村庄200亩,发展苗木花卉绿化2800亩。今年2月,山区有5个行政村被国家林草局评为国家森林乡村,占全市的25%。通过“财政一卡通”及时向7334林权户兑付生态补偿资金282.18万元,提升林农收入,充分调动保护区群众爱树护林的积极性。六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专班,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强化道路排查,在省道、车站设置的5个检查站,26个巡查点,对过往车辆携带野生动物的情况逐车排查,确保不遗漏一车。对全区4461家餐饮酒店、农家乐、农贸市场经营户、37家药品单位、18家养殖场,进行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救助野生动物67只,未发现非法捕猎、贩运、买卖野生动物行为。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向司法局报送符合办理执法证条件的相关人员名单,2020年度申领林业执法证1名,秦保执法证2名,变更执法类别共计4名。并按照《区司法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完善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有关信息数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完善《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工作。二是严格遵照执行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林业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指导基准(试行)的通知。三是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抓,以树立林业局形象地位为目标,做到“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待人”。四是规范文书制作。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相关法律文书格式标准执行,定期开展对案卷资料完整度、调查报告、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罚缴分离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要求在区政府等网站全面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等内容,并动态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局成立执法监督科,对基层单位执行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接受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二是全方位配合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开展了“一法一办法一条例、“依法治区”等专项活动,受到上级领导及媒体的宣传与好评。

八、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和年度普法清单,将普法宣传和普法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均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建立支部集体学习学法、 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自学提升等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截至目前,共集体学法8次,开展法制讲座1次,组织48名秦岭保护网格员培训2次,组织16名干部通过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

九、营造宣传氛围

组织了沿山8个街办的秦岭保护业务干部、村组干部、专兼职网格员进行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会,进一步增强秦岭保护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组织开展了“爱我秦岭·保护生态”主题宣传日活动;举办了首届“西安生态日”临潼分会场启动仪式暨“爱我秦岭守护家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开展了“爱我秦岭 守护家园”主题活动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开展了“保护骊山·捡拾垃圾从分类开始”主题宣传活动等系列活动并开展了“爱护秦岭我先行”“一城山水,这里最美”等网络文明传播活动,通过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条例》等相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内容150余条;结合12·4宪法宣传日,配合司法局开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年共设立大型宣传牌61块,印制《市条例》2万册、《森林法》读本5000千册、《森林法》宣传彩页1万份、《倡议书》《宣传单》等5万份,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余万份、册。

2020年以来,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宣传教育不深入。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群众主动保护骊山,与破坏骊山生态行为作斗争的主人翁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我局由于机关编制少且人员未到位,加之森林派出所转隶,执法队伍亟待建立。三是保护合力还不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生态环境、资源规划、城管、秦保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利用3月、12月等重要节点做好省市《条例》《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完善管护队伍,落实沿山8街办90名护林员、48名专职网格员和94名四级网格员,切实发挥管护作用,确保管护工作到位,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森林火灾。二是充实机关编制,切实履行职责。联系编办,增设内设科室,增编公务人员,认真落实市《条例》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和管控体系。加快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天保工程三期管护方案、森林火灾防治《实施方案》、保护区村组保护责任清单等方案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